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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0: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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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15日,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筹抓总,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落实,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于2023年8月17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同时,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于8月21日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党内谈话,要求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抓紧抓严抓实整改各环节工作,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二)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会议逐条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后,随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会上,根据《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巡察发现问题清单》逐一细化分解问题到职能职责相对应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整改责任,坚决杜绝盲目销号、虚假整改。责任部门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梳理汇总形成《关于落实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切实把整改任务压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人员,为扎实落实整改奠定基础。 

  (三)强化落实,严肃政治生活。按照要求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自觉性。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会上,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唤醒责任、激发担当。会后,建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责任感。

  (四)销号管理,扎实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建立台账管理,落实对账销号机制,持续跟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要求重新整改,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至目前,细化分解的“三聚焦一加强”四大方面15个问题已100%完成整改,建立健全10项制度(办法),制定方案(预案或计划)5个。同时,按要求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二、逐条对账销号,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制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期间学习计划》。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等,学习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20年5月29日、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全面、系统推进学习,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制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三是突出重点,抓好贯彻。区委依法治区办切实发挥统筹抓总作用,深入推动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梅江区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举办梅江讲坛•“12.4”国家宪法日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依托区委党校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利用“梅江普法”公众号加强学习宣传,2023年以来推文600多篇。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学习和工作部署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和微诵读活动,不断筑牢干部队伍政治之魂。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各类学习会10余场,微诵读12人,持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领域风险研判。制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定期研判工作制度》,明确对涉及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应诉、社会律师队伍管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群众诉求处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开展研判,分析舆情风险。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相关股室汇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包括舆情风险隐患情况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域。三是开展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调研。2023年9月7日-8日,调研组分别到3家律师事务所调研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听取律师事务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管理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征求对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将抓好业务学习与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抓实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稳定工作。四是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梅江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防控意识形态风险的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对外宣传等均落实“三审三校”。完善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制定《梅江区司法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梅江区司法局网络安全信息报告和填报工作制度(试行)》。建立舆情风险划分机制,对信访案件、12345工单开展舆情风险排查。2023年8月以来,对1宗12345工单进行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形成风险清单1份。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够有力,履职尽责存在薄弱环节

  3.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效率不高,存在超期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提请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我局草拟并提请区政府印发《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同时,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的通知》,对我区合法性审查工作相关送审材料、流程、审查时限等作了详细要求,为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供遵循。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坚持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和个人“充电”结合,业务工作人员经常研读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等,始终做到常学常新。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中学习1场。通过落实整改,部门之间沟通顺畅,审查效率提高,未再出现超期审核(审查)现象。

  4. 人民调解工作不扎实,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督促。每季度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判。整改期间召开相关会议1场次,现场督导司法所4个,提醒工作3项。二是规范管理。统一印制《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簿》,指导各级调委会统一规范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开展培训。分区域举办6场调解业务培训,对全区5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提升。四是压实责任。转变工作方式,将“碎碎念”的口头提醒落实到严肃的党内谈话中,提醒注意工作纪律。分管领导与人民调解工作落后的江南司法所、城北司法所所长进行 “咬耳扯袖”谈话,督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履职水平。五是开展调研。针对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人不专职问题,我局对配置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来整个队伍变化情况和目前现状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并从激励引导角度与现有的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深入谈心谈话,引导他们在基层一线发挥好作用。

  5. 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浮于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培训,提升能力。为提升评议团业务水平,区普法办组织召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进会,对评议团成员开展专门培训,重点对《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逐条进行解读,要求评议团成员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考核,查找履职报告评议单位的不足,提出切合实际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规范开展,客观评议。2023年9月4日至6日,区普法办组织开展2023年履职报告评议实地考察。期间,评议团成员结合台账检查情况,严格按照《梅江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梅江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5大项25个指标逐项对照进行评分,现场指出扣分点,最后得出总分并签名确认,坚决防止履职评议“走过场”。三是督促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做好履职报告评议“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履职评议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机制。根据《梅江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梅区普字〔2020〕3号)第三条第(六)项以及第十七条规定发函督促履职报告评议单位对扣分项进行整改落实。

  6. 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即知即改,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指引并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格式样本供基层司法所参考。日常管理中,结合矫正对象个人特点和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矫正方案。各司法所对社矫对象递交的思想汇报即交即查,并定期开展实地查访,动态了解掌握社矫对象的思想生活情况。二是落细措施,加强监管。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矫情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组织在管暂外社矫对象进行病情检查及医学鉴定。联合区检察院定期到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情况专项检查,不断规范刑罚执法。2023年10月31日,组织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区内)交叉评查,互查互促,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台账。为加强监管,坚持每天检查手机定位监控轨迹,定期走访,并链接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资源,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爱国爱党、政策法规、心理健康等针对性法治教育和感化帮扶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宣传教育活动154场次、公益活动13场次、困难帮扶25人,推荐就业1人。

  7. 公证服务主动创新不足,公证队伍建设亟待增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公证宣传活动。2023年9月25日举办送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在东升园区管委会设立公证咨询台,为园区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工等解答关于财产继承、房地产买卖委托、亲属关系等相关公证问题,让群众感受公证背后的人文关怀。2023年10月9日,梅江公证处开展“公证宣传进村庄”活动,公证员到农户家派发宣传手册,向村民们宣传公证作用以及办理公证流程,并对村民提出的公证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二是上门提供公证服务。为解决行动不便当事人的公证服务需求,梅江公证处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今年以来,上门办理公证3次,服务群众3人,其中行动不便老人2人,监狱服刑人员1人。三是减证便民提升服务。梅江公证处实施一系列举措便民利民,除为有需要的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办证服务以外,还推出减免公证费、“最多跑一次”、承诺书等措施。至今,共为2名公证对象(1名为五保户,1名为残疾人)减免公证费用。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材料齐全的委托公证、小额继承公证、声明公证等当场出证,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对出生年代久远人员的生存情况,相关部门不能证明的,由当事人承诺。四是谈心谈话、调整岗位。通过开展谈心谈话释疑解惑,了解干部个人职业规划意向。尊重人才、统筹人才,调整工作岗位1人。五是提出人员需求计划。2023年上半年,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个。2023年6月,向区委人才主管部门报送梅江公证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四级公证员)1个,2024年1月,提出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计划2个。

  (三)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8. 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开展学习。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落实落细相关措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细化年度任务安排。根据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项目、具体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为逐项落实任务指明方向。三是落实落细日常工作。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派驻组沟通联系、请示报告,主动邀请派驻组列席党组会议。2023年以来,派驻组共列席会议5场;每月按时向派驻组报备上月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至目前已报备7个月。

  9. 开展党内谈话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学习。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党内谈话登记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梅区党廉办发〔2020〕1号),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党内谈话,确保党内谈话有针对取得实效。二是修订制度。对《梅江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内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内容、类型、形式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内谈话制度化、规范化。

  10. “‘以案定补补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巡察组于2023年6月2日移交“局党组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三角司法所存在虚增调解案件数量领取补助”立行立改问题,我局于6月9日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2020年至2022年的199宗(含前述8宗)“以案定补”案件逐一进行排查。经自查、复核、审核,除前述8宗案件外,其余191宗案件不存在上述问题。二是建立逐级审核机制。成立梅江区司法局“以案定补”评审小组,明确“以案定补”案件由司法所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后提交评审小组集中评定,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三是修订完善实施办法。结合近几年实践并参照省内其他市县(区)做法,对《梅江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标准、流程和要求,推动“以案定补”工作更加严肃、更加规范。

  11. 报账手续不完善,佐证材料不齐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通过党内谈话压实责任。2023年8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与责任领导进行党内谈话,压实整改责任。同日,责任领导与责任人员分别进行党内谈话,提醒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在专心、细心上下功夫落实好审核责任。二是通过修订制度完善细节。对《梅江区司法局会计业务内控制度》第九条第3点和《梅江区司法局内部控制规范》第四十一条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压实审核人员责任。

  12. 工会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查漏补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凭证资料,能完善的及时进行完善,并对其他凭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修订制度。将《梅江区司法局会计业务内控制度》第九条第7点修改描述为“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和更正人签章。”,从源头上规范原始凭证管理。将《梅江区司法局内部控制规范》第三十二条修改描述为“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明确合同订立程序。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干部统筹使用力度不够,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13. 区司法局党组对干部统筹使用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4名基层司法所所长任职超10年未交流”问题,我局党组充分认识到轮岗交流对强化基层司法所制约监督的重要意义,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轮岗事宜,制定《梅江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人员调整方案》。至目前完成轮岗6人。二是建章立制。制定《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所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司法所轮岗交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激活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第四方面问题:加强对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五)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4. 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管有形无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制定工作规范和计划随意”低级错误,源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应付。为强化工作落实,党组书记、局长与责任领导,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党内谈话,提醒注意工作纪律,提高整改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针对“考核缺乏公信力”问题,我局根据近几年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实践经验,结合实际对《梅江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梅江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订,细化工作措施、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强化结果运用。三是针对“日常督查敷衍应付”问题,责任部门牵头制定季度督查计划,结合运用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反馈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持续跟进落实。整改期间,共对15个村(社区)的9名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2个,提出建议4条,逐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15. 廉政风险防控不精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按照“岗位全覆盖、对岗不对人”原则,结合基层司法所职能职责,组织各司法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再次进行排查,重新梳理形成《基层司法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并制作成公示牌在各司法所公共区域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细化落实监督措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修订完善《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内谈话制度》,组织48名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撰写廉政家书,整理更新《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问题整改常态长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要求,保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始终扛牢整改责任。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紧盯整改重点不放松,对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建立起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真务实、见长效。

  (二)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为梅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矩,常抓不懈。深入推进落实加强作风建设各项举措,持续在务实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上下功夫。

  (三)持续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扎实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奋力推动梅江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遏制共性问题重复发生、低级错误反弹。把巩固整改与推动干部作风好转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为梅江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作出司法行政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96781;邮政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1号;电子邮箱:mjsfzg@163.com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