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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梅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6:22: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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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4月12日下午,梅江区普法办、司法局、教育局联合到梅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由梅州市法治副校长、三角司法所所长邓燕红律师进行主讲,为学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在庄严肃穆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中拉开序幕。先由区司法局为学校代表赠送了《爱国主义教育法》读本、《总体国家安全观》画册等宣传资料,鼓励师生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国家安全教育。

  

  接着,邓律师运用通俗易懂语言向师生们解读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讲述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立法的整体过程,以及这部法律颁布实施的意义等,教育引导青少年通过读书、观看纪录片、参观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等方式,赓续红色血脉,增强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此外,还特别强调了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通过向师生们传播爱国主义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了师生们的爱国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使《爱国主义教育法》深入校园,把热爱国家的种子埋入了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梅江区将以此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将爱国主义主题教育融入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之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