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梅江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梅区府办函〔202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落实“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为抓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考核结果均位居全市第一,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和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梅江。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贯彻“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梅江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锚定目标抓落实。印发了《梅江区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梅区明电〔2023〕81号),进一步细化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做实考核促发展。围绕卫生健康各项指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考核位居全市第一。三是抢抓机遇提基础。2024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508万元,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四是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通过邀请专家培训、组团外出荔湾区学习取经、积极争取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区牙防中心(泽山口腔医院)帮扶指导等,共下派75位医务人员到基层挂点,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完善医疗分级诊疗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区妇保院与省妇保院建成医联体,深梅眼科医院与深圳市眼科医院深化对口帮扶协作。五是积极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区8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超额完成省下达达到基本标准80%的要求。2家达到“推荐标准”,完成省下达达到推荐标准25%的要求。医技水平、诊疗环境、服务能力均得到较大提升,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更快捷、更省心。六是稳步推进民生实事。免费为3475名适龄妇女提供“两癌”筛查(完成率100%),为2219名孕妇开展产前筛查(完成率100%),为适龄女生进行HPV疫苗接种2748人,已完成2024年度新进入初一女生登记造册工作。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股室组织协调、业务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打造“阳光”机关。根据我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形势的发展需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317宗,办结率10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1308宗,办结率10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9宗,办结率100%。各类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结案,办结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错办件和信访投诉件。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监督把关。及时清理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的时效性。适时组织梳理实施的法规、规章、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聘请常年律师顾问。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咨询顾问,参与把关全局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推进、规范性文件起草以及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近年来我局共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72次,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61次,有效防范风险。
(三)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执法公正透明化。一是依法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重点领域相关栏目信息,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组织机构信息、半年内更新部门文件栏目、两周内更新工作动态栏目,每月更新医疗服务栏目,半年内更新通知公告和部门文件栏目,每年更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或者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均能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双公示”,公示率达到100%。
(四)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多维宣传推广,深化健康意识。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积极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加强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依法行医、中医药普法、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义诊、健康宣教、创文巩卫等活动360多场,服务群众8300多人次,发放政策宣传材料8000多份。二是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全覆盖。对照年度普法重点宣传内容,我局以宪法为核心,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近年来我局参加考试171人次,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五)深化警示教育,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紧。局党组成员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1起;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2次、谈心谈话113人次。二是依法加强监督,提高执法质效。结合今年兴宁市“张惠玲诊所”事件,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共同对全区257家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站开展全覆盖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加强对执业医师普法警示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版〈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答复文书模板〉的通知》(粤卫办综合函〔2024〕12号),不断完善卫生健康信访工作制度。一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50宗,受理案件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宗宗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案案有结果。没有引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情况,无信访人员进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上访等重大上访事件。
(七)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报告14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1例本土病例,总共判定疫点30个。按照“早、小、严、实”的疫情处置原则,快速启动响应,迅速组织疾控、爱卫、镇(街道)、村(社区)等部门协同处置疫情,相关疫点及风险区域均有效控制,未报告输入疫情本地扩散事件。二是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预警监测工作,审核甲、乙、丙类传染病2.6万余例,流感、其他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均在可控范围,均无重症及死亡病例,未发生相关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区免疫规划保持高接种率,艾滋病保持低水平流行。三是全面做好卫生应急救援。完善《梅江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及《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统筹全区医疗机构组建成立包括医学救援、急性传染病类、中毒事件和核辐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五大类别约150人的梅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2024年7月,根据区编办文件,重新组建了梅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现市级已将卫生监督机构相关职能下放至梅江区,但执法编制、人员未进行同时下放,不利于我局卫生监督职能的全面落实;二是目前我局从事普法工作的干部大多数为非法学专业出身,缺乏较为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导致普法队伍专业性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继续做好普法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普法意识。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以创新为动力,积极研究和借鉴普法工作的新方式,努力推进我局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继续做好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