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为梅江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对梅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考察评审,现拟认定5家单位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梅江区非保中心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丹
联系电话:0753-2196030
电子邮箱:mjqfeiyi@163.com
地址:梅江区民主路15号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附件:拟认定梅江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附件:拟认定梅江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