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梅江区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抓手,以营造和谐统计环境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制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通过党组会研究推进,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各专业协同配合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
二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会、支部大会等学习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三是严格执法普法。按照计划组织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2次,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次,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带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带头在党组会、支部大会等各类会议领学法律法规,带头利用走访企业、下基层等契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增强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
二、认真组织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效显著
(一)注重普法宣传教育,筑牢统计法治根基。一是积极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区委常委会(6月)、区政府常务会(4月)学习内容,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引导各级主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做好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今年来,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大会、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精神,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国家、省统计部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案例通报(孙述涛、云南省曲靖市等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认真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安排法规专业人员在贸易业、农业、服务业、工业等年报定报培训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等,督促部门、镇街统计员常态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统计文件精神,筑牢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充分利用“9.26统计开放日”、走访企业、深入挂点社区、执法检查、“12.4宪法日”等契机,向企业负责人及统计员、群众、机关人员、社区干部等派送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手册、《广东省统计条例》宣传手册等,持续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二)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数据质量不断提升。一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组织完成全区每年每季每月农业、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劳动工资、能源、名录库更新、城乡划分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规范,有序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严格过程管理,“日统计、周通报”推进各镇(街)入户调查登记,目前已基本完成5622户入户登记工作。二是把数据质量贯穿统计各项调查始终,每月网报期间组织专业人员紧盯各纳统企业数据报送情况,对重要指标异动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及时组织完成国家省联网直报系统查询、数据核查等反馈,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三)持续完善法治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修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工作制度》《统计法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制度》等,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统基础。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专项工作。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统计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调用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为企业争取优惠政策、取得各种资格提供证明、指导下级机构或统计调查对象按计划报送数据、泄露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等五类情形作为重点清理纠正范围,要求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2022年以来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等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根据“谁制定实施,谁清理纠正”的原则,对问题文件等进行及时修改或废止,未发现部门有设立影响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和做法等。
(四)扎实开展统计监督,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一是定期开展数据核查。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开展自查自纠,今年来,共走访300多家联网直报企业和项目单位,对月度、季度报表重点领域、重点指标主动开展数据核查并耐心指导整改,进一步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二是高标准落实执法检查。分别于7月中旬、9月下旬,组织对广东天禾农资、吉福电子、龙宇电子等17家网报企业开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批零相关报表中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和固投相关报表中本年完成投资等重点指标进行核查;9月23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湘粤品味餐饮等5家企业开展“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经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问题,对数据问题均现场指导要求做好整改。同时,高质量配合省局对我区电子台账建设检查和市级对我区大为控股等13家企业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问题。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统计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能够做到执法检查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二是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按照统一统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文字记录相关情况。三是及时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等网站公示公开检查对象统计执法情况,保障企业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努力查找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今年来,我局认真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切实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但对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高质量统计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学懂弄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还有差距,在学习频次、内容深度上还有待提升。二是统计法治人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年轻化还需提高,法治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还不够到位。虽然每年都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但普法宣传品内容还需进一步优化,宣传面还需进一步拓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开拓创新,深化依法统计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列入局机关各类会议重要学习内容,持续夯筑法纪意识;二是积极推动引导镇街、部门、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四个中央重要文件,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一是继续鼓励符合条件年轻行政干部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申领考试;二是持续提高各专业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干部大会、业务培训等契机,穿插学习执法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专业指标口径、文书制作及执法流程,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综合素质。
(三)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一是继续加强统计数据日常核查,做好企业数据上报“随报随审”,严格把关源头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坚决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综合查一次”检查,持续构建良好的依法统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