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1月上旬,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第一组对城北镇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并于3月10日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城北镇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情况,始终牢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多次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用最认真的态度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5月23日,镇党委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要求全体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情况,全面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一抓到底,纵深推进。巡察反馈后,镇党委共召开4次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建立健全完善12项规章制度、2项工作计划、2项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一方面,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由镇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积极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镇各部门负责人对整改任务具体负责、全程跟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问题一个不漏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不定期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委、区巡察办汇报整改情况,整理归纳整改工作台账。同时,建立工作倒逼机制,由镇纪委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各部门、各村(社区)党组织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推进缓慢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及时约谈。
(三)压实工作责任,狠抓问题整改。镇党委研究制定了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列明整改清单,细化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表,将整改落实责任划分到岗到人,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能够短期内解决的立行立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运用好,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性思考,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性的对类似问题进行一系列制度上和方式上的细化、修改、完善。
目前,细化分解的四方面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1个暂不具备整改条件,正在推进2个,正按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内容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
二是结合我镇阶段性工作需要,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2023年6月2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作研讨发言。
2.对“乡村振兴成效不够明显,强力推进的举措不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借力暨南大学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积极探索“村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成立梅州市上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引进草莓番茄、水果玉米、航空稻等特色农产品,打造集种植、收购、冷链、加工包装、物流于一体的多元经销模式。
二是积极探索“产业村长”模式,当前,城北镇共选聘了4名产业村长,着力整合“土+特”资源,推动上村大米、群益枇杷、玉水李子、杨文蔬菜等特色农产品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近期,上村村农产品通过产业村长的推广,其选品成功入围央视新媒体电商直播。群益桃源片枇杷、李子采摘基地成为群众新的休闲打卡点。
三是着力培育客系、客居2家大型预制菜公司为“四上企业”。同时,加强招商引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集中精力服务好重点农产品企业,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落地城北。今年以来,城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拜访乡贤、到大湾区调研企业、参加中国国家(佛山)预制菜产业大会等认真学经验、增见识,努力做到优化精细服务,把握企业需求。
四是对照城北镇企业明细表,通过到企业实地走访,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摸排,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全力寻找可培育点,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及时跟进辖区内“四上”企业和原“四上”企业,了解各企业需求和实际困难,努力做到促“上规上限”和保“规上限上”两手抓。针对性做好企业培育工作,全力帮助企业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入库纳统。经筛选,今年拟培育悦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小联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昊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规上限”。
五是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快推动农房和圩镇建筑风貌改造提升,打造群益村、干光村、扎上村等乡村振兴示范点,通过完善枇杷产业基地、建设侨文化交流基地等等,“以点带面”建好两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至目前,群益村、干光村已完成今年示范点建设计划,扎上村示范点建设还在规划中。
3.对“撂荒复耕工作开展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复耕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复种工作。不符合耕种条件的撂荒地采用换地块耕种,平衡耕种面积及集约、合作、托管等办法推进复耕复种。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惠农政策,调动群众种粮积极性。
三是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开展适度的规模化经营。
4.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和信访案件查办程序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目前法制审核室工作人员已到位,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审批流程,开展执法工作。
二是镇纪委于3月30日组织专职委员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严格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流程,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有关审批程序。
5.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6.对“存在乱占土地违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落实镇村干部网格巡查责任制。
二是定期培训巡查人员,提高巡查人员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发动群众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7.对“未严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详细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印发城北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45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多场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观看警示片《悔恨的泪水》和《作风警鉴》。
四是催促原干部职工的返还工资待遇的误差部分。
8.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细化财务报销制度,重新制定了城北镇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每月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将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三是加强财务业务人员学习培训,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梅州市梅江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严格规范报账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申请资金补助材料弄虚作假方面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目前,已将贫困户生活困难补助退回镇政府。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曾宪文家庭生活困难,为响应上级号召,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助力精准脱贫,经入户走访核实后,城北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使用镇级自筹资金向其发放生活补助金。由于当时对曾宪文户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核的疏漏,没有及时发现其申请报告中关于其女儿曾怡岚在家待业的说明与当时其女儿的务工情况不一致这个错误。
加强生活困难补助和其他资金申请的把关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流程。一是加强实地走访。及时精准掌握脱贫户家庭情况,重点关注家庭经济收入和有无重大家庭变故等情况。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乡村振兴办根据脱贫户上报的资金申请进行走访核实后,报城北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最后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确保审核把关到位。
10.对“对镇办企业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根据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把缺失资料原件找回并附入账上。
二是以后若遇维修情况,我单位将在维修过程中进行拍照留档。
三是针对干才水电站和银营水电站账务处理过程中,出现将债权当债务处理问题,第三方会计公司已完成调账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对“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不够严谨细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断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情况,及时督促整改,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更好地抓工作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我镇事业单位管理岗职级晋升人选5人,经档案审查、比例申请、人选沟通、实施考察,相关资料已提交区人社局;镇党委动议股级干部3人,将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做好干部任免相关民主测评和考察等工作,考察组成员包括纪委、综治相关干部。
三是建立标准的考察流程。干部考察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档案查阅、民主推荐、谈话记录等有关信息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保证考察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选派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参加教育培训,2022年度招录的9名公务员均已考取行政执法证,我镇执法队伍在法律意识、执法流程、设备使用等方面更加专业化,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此外,根据空编情况,2023年度新招录10名公务员,其中5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12.对“未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台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加强镇党委对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与25个村(社区)党支部签订了2023年意识形态责任书,认真履行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台账。
(四)对巡察、审计等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方面
13.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对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的职责任务做出明确区分并分别记录。
二是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村级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梅区办函〔2019〕1号)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目前除慰问金外全部资金支出都通过转账处理。
三是建立了信访督办、催办机制;落实了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机制,建立了“包化解、包排查”的“双包”责任制;完善了镇、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组、驻村律师、网格员作用,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工作常态有效,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信访群众“事心双解”,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四是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14.对“‘部分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4年3月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人员对超过一年的往来款进行核查,能核减的已核减。
二是对欠款企业发催款函。
三是加强与区级单位协调,催收报账资金。
三、坚持统筹兼顾,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通过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担当履职能力仍需提升,部分部门落实整改仍有差距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效。
(一)认真梳理,持续推进整改。镇党委将严格梳理排查当前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的各项进一步梳理,对已彻底整改的做好巩固深化;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或阶段整改完成的,加强跟踪、督促落实、检查指导等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督促整改,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对标对表,加大监督力度。城北镇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工作,依托纪检监察、人大监督职能,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强化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对标对表先进,既立足“当下改”,又坚持“长久立”,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把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向广大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三)运用成效,深化作风转变。我镇党委将借助此次巡察成效,持续抓好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反复性、顽固性、隐蔽性顽疾问题整治,切实促进各项中心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切实改作风、正形象,时刻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头,营造比学赶超、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将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平时各项工作当中,助推城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351954;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14089;电子邮箱:mjqcbz@163.com。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