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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来源:梅江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1-11-04 15:08: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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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日上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红葆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曾小喜副主任杜延生、程成芳、葛雅玲、管文杰、曾江林出席,区政府副区长张瑜祥,区法院、检察院、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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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和邀请列席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名单、区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审议通过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区财政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六大报告提交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梅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梅州市梅江区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议案。书面报告《关于梅江区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和《关于梅江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接受黄明仰辞去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任命李峰为梅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上,曾小喜向大家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他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深刻领会区第九次党代会主要精神、坚决拥护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区委和区纪委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作出强调,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党代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特别是要深刻领会“1+1+7”的工作要求;二要加强宣传宣讲,当好党代会精神的“宣传员”,把区委决策部署传递给群众,把奋力开创梅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这一目标形成全区人民的广泛共识;三要融入履职工作,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依法履行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推进代表高质量履职,确保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