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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20 15:28: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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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对区政府组成部门进行述职评议

  5月1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报告和人事议题,对区政府组成部门进行述职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小喜主持会议,副主任管文杰、曾江林、叶怀忠、陈战苏、王丙俊、叶秋玲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爱峰,区监委、法院、检察院、各镇(街)人大、议题有关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梅江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就中央和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了《梅江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因工作变动,会议决定,免去谢德颂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建设环境工委主任职务,免去林峰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接受卢小敬、梁旅同志辞去区九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上,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十个一”工作制度关于“一年一述职”要求,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向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汇报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情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重点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情况等7方面内容。人大代表就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打造、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养老服务完善等问题,向述职对象进行现场提问。在完成述职、询问程序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经测评,三个部门均为满意。

  会议指出,述职评议不仅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支持区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途径。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评议方式,通过评议,促使部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区政府组成部门要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紧紧围绕“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责、法律法规赋予部门的职责,以及区委区政府要求部门完成重点工作的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人大代表要发挥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水平,积极参加常委会的履职活动,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形成常委会+机关工委+代表小组的工作合力,发挥1+1+1>3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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