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九届三次全会召开
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梅江篇章
1月8日,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区委区政府礼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黄坤明来梅调研指示要求,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工作安排,动员全区上下高举旗帜、踔厉奋发、团结奋斗,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梅江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梅江篇章。市委常委、副市长,区委书记陈金銮代表区委常委会作报告。区长钟秀堂传达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决定》的意见〉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刻领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三个务必”的伟大号召,切实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省委书记黄坤明来梅调研指示要求,对照市委全会工作安排,紧密联系梅江实际,进一步把准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以感恩之心、奋进之力、实干之行,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一要把全面融湾发展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突出产业协作、交通互联、人文交融、规则衔接、资源共享、市场融合、生态共建,牵引带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二要把大抓实体经济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把资源要素优先用到“打粮食”项目上,抓大产业、建大平台、招大项目、做大企业、优大环境,进一步增强造血功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要把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入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升“城”的首位度、“镇”的辨识度、“村”的和美度,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四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强化经济体制改革牵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利用好侨乡资源,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合作,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构建合作新格局。五要把教育科技人才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用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强化科技创新,抓好人才工作,把现代化建设的地基打得更稳更牢。六要把打造生态强区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落实省委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七要把文化自信自强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用心用情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更好发挥思想文化引领功能。八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面增收,守护全民健康,完善全民保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九要把坚持人民民主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十要把守护安全稳定作为梅江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江、法治梅江,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梅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要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夯实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的思想根基。要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一体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要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重从经济建设、改革创新、乡村振兴、维护稳定等主战场上锤炼、识别和选拔干部,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打造一支堪当苏区振兴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直播形式开至各镇(街道)。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区有关领导同志和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协秘书长,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各专(工)委主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直副科以上单位和市属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