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决定2月15日至17日召开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2月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小喜主持会议,副主任管文杰、曾江林、叶怀忠、陈战苏、王丙俊、叶秋玲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副区长张瑜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谢文梅,区法院、检察院、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新年贺词、在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决定于2月15日至17日在梅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团召集人建议名单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梅州市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梅州市梅江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梅州市梅江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紧扣区委部署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精心组织、严肃认真开好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