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7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小喜带领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梅江区贯彻实施《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战苏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三角镇利园社区、梅州市颐诚医养结合有限公司、梅江区嘉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地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项目、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梅江区民政局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全区实施《条例》的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增加服务便民点、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开展公立医院医养结合模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19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在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基础建设、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发展、提升医养融合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区养老机构共有15间,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间,民办养老机构11间,另外全区还设立了9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家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8个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等,配套养老床位158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04张,打造了“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初步构建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就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养老服务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民政部门要坚决履职尽责,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监管、督导作用,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好职责,共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未落实的任务、工作中碰到的难点和短板,从扩增量和提质量两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加深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弘扬敬老养老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