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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梅州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客都新村营业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15 16:39: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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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李亮东、涂秋兰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20]23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人要求你方支付仲裁请求合计1011449.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3-219673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10日内,逾期未领取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