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6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经过镇(街)推荐、条件考评、党组研究,遴选出“2020 年梅江区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 12 月 8日。
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的方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3-2196289。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日
附表:
2020 年梅江区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