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遗产所有权人:
现将《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梅工信生产民爆函﹝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相关遗产所有权人积极申报,并于3月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我局(民营经济发展股),以便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市。
附件: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