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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民政局2019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9 09:11: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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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梅江区民政局2019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19〕132号、梅市财社〔2019〕6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3.55万元。主要用于: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3.16万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问题,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4.09万。按照聚焦特殊群体、突出重点的原则,用于资助残疾人福利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的能力水平和设施环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提升社区康复服务。

  3.儿童福利类项目34万。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4.社会公益类项目2.3万。资金用于省定“红色村”所在镇(街)开展社工服务工作,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在内的民政重点服务对象,以及贫困户、涉法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省财政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65号、梅市财社〔2019〕39号)文件精神,2019年下达我区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54万元。主要用于:

  1.社工成长计划项目6万元。用于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活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

  2.“红色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项目20万元用于西阳镇北联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项目,完善服务广大群众文娱、康乐的场所,更好发挥社工、志愿服务、养老托老等服务功能。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8万元。用于改善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等项目。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上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综〔2019〕39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综〔2019〕5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福彩公益金223.66万元。主要用于: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1.44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

  2.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53.9万元。主要用于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等人群提供服务。

  3.社会事务项目30万元。用于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

  4.公益事业建设项目68.32万元。主要用于各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围绕积极应对社会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福利体系,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参与,增加服务供给,提供高质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