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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高校毕业生取消就业报到证和档案服务指南(2023)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17:5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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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化材料档案转递

  ●档案转出档案接收

  ●线上办理网址咨询电话


  (一)简化求职就业材料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档案转递衔接

  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三)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线上(推荐):本人或单位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转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拟调入机构出具的调函提交审核办理。

  线下: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拟调入机构出具的调函前来办理。


  (四)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线上(推荐):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接收”,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可办理。

  线下: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前往拟调入机构开具调函后到现存档机构调出档案。


  (五)线上办理网址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400


  (六)梅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梅州市: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0753-2262381

  兴宁市:兴宁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        0753-3254177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0753-2196960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0753-2589135

  蕉岭县: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3-7188216

  大埔县:大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3-5559239

  丰顺县:丰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3-6688225

  平远县:平远县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0753-8898390

  五华县:五华县人才服务中心           0753-4431201


  梅江区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2〕21号)

  4.《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