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申请,根据《梅州市梅江区区级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梅州市信德家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梅江区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共5天。
自公示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如发现梅州市信德家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任何不符合就业帮扶车间条件的情况,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投诉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信息股
联系电话:2196770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