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梅区劳人仲案字〔2023〕643-652号)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9-26 16:57:55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梅江区金粮酒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唐美艳等10人与被申请人梅州市梅江区金粮酒店(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23〕643-65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人唐美艳等10人要求你方支付劳动报酬合计77709元。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3-219673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10日内,逾期未领取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