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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区人社监改令字〔2023〕2059号)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17:14: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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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广东普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文书邮寄到你单位被退回,无法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告送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区人社监改令字﹝2023﹞2059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觉进行整改,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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