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依法注销终止生产活动的企业:梅州市梅江区岭上又兴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21〕Ma047Ⅱ4;2024年10月26日到期],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许可范围
证件编号
证件有效期
梅州市梅江区岭上又兴石场
叶卓辉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岭上村
露天建筑用凝灰岩开采
(粤)FM安许证字〔2021〕Ma047Ⅱ4
2018.10.27-2024.10.26
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