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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区人社监改令字〔2023〕1983号)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7:59: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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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赵祖六 

  我局查处你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文书邮寄到你单位被退回,无法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告送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区人社监改令字〔2023〕1983号),请你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觉进行整改,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对你进行行政处罚。自发出本指令书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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