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粤府办[2015]39号)和《梅州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梅市扶组[2019] 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帮扶慰问对象确定工作,梅江区各镇(街道)对辖区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名单,并经镇级政府初审后报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经区级乡村振兴部门深入调查核实,最终审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帮扶慰问名单。现将梅江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帮扶慰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梅江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帮扶慰问名单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梅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专班反映,联系地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梅江区人民政府大院区农业农村局,邮编:514000、联系电话:0753-2196647,联系人:张海棠。
梅江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帮扶慰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