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现对我区未接入两客一危一重“车辆”省监控平台的重型运营货车清单(详见附件),请清单上的车主迅速联系第三方监控机构接入省监控平台,截至2024年1月31日仍未接入的车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营运证进行报停处理。对已报停的车辆仍继续营运的,按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梅州市梅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梅江区未接入监控系统车辆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