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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6:43: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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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引导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法定义务。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附件: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