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梅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梅江区社区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嘉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家机构进行年检,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结果为年检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3 日
监督电话:0753—2196966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