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和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我局拟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在梅江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梅江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的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座谈会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座谈会拟定参加人员15名。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1、社会公众人员3名,座谈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企业代表4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区人大和政协推荐;
4、专家学者1名,由相关单位推荐;
5、梅江区政府部门(发改、住建、财政、水务、交通)5名,由相关单位推荐。
二、具体报名办法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梅江区工作的公民,愿意成为座谈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持有效证件到梅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报名。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门塘针咀巷梅州市梅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二楼
电话:0753-2210661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