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职权委托,经梅江区建设用地审核(审批)领导小组成员会审研究,我区于2024年6月3日依法认定梅州国威电子有限公司两宗工业用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已满两年,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将上述闲置土地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闲置土地认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