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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09:52: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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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计划开展我区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等四大产业进行,主要是以下行业的民营企业家,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超过1 名,其他产业不超过2名:

  (一)传统产业:农林牧渔,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钢铁水泥,家具制造等;

  (二)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生物医药、超高清视频显示等;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前沿新材料等;

  (四)服务业:金融服务、创新设计、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商务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批发服务、租赁服务、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

  二、资格条件

  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来自市内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在该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自愿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积极协助政府开展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智库成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

  (二)如申请人员为企业最高管理者,但不是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需一并出具说明其为企业最高管理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同一家企业只能有一名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

  (四)请申请人员及推荐单位于申报推荐前认真查阅《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

  四、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加入智库的企业家填写申报表(附件2),经本人签名、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后,将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于7月22日前反馈至梅江区科工商务局。由梅江区科工商务局择优推荐报市。联系人:李曼炜,电话:0753-2196980。


附件:关于开展征集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工作的通知.zip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