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江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在“融湾入海”中缩小与珠三角的差距,扩大政务服务跨域办,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荔湾区与我区结合两地工作实际,分别梳理了一批高频事项在两地实行“跨域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办事项
通过对两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梅江区在荔湾区可办“跨域通办”事项共有187项、荔湾区在梅江区可办“跨域通办”事项共有534项,涉及市场监管、税务、民政、交通、残联等部门。
二、办理模式
“跨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模式办理,荔湾区、梅江区两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事项清单提供的网办地址,在线上平台完成注册登录、申请提交、材料寄送等操作,或通过政务大厅“跨域通办”窗口提交材料办理,业务属地部门进行受理、审批,将办理结果直接邮寄送达给申请人(可网上发证的除外)。
三、咨询方式
梅江•荔湾“跨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事项清单提供的“办事指南查询地址”进行查询了解,也可以在工作日拨打梅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咨询,电话:0753-2396912。同时,梅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域通办”专窗,提供咨询和导办服务,窗口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原梅州大会堂)一楼“跨域通办”25号窗口,办公(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梅江•荔湾可办“跨域通办”事项
梅州市梅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