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昙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6号)、工作指引以及省商务厅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整改、验收有关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梅州正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梅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进行验收。提请市商务局现场复核后,经市商务局审议通过,现将梅江区县域商业行动建设行动县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拨付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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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26梅江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拨付安排.xlsx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