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全面准确领会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方案和实施方案,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和讲座4场次,列入区委党校重点课程组织培训2场次,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2个,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蔚然成风。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审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行稳致远。聚焦“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区各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抄报工作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媒体述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九、十次会议和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制定2024年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起点谋划、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区34个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和公开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专项督察,做好2024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迎检工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到梅江区开展专项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法治护航“百千万工程”。以激活土地要素潜能为着力点,编制“百千万工程”典型村村庄规划,制定出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套政策20件,制定过程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以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为突破点,纵深推进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村(社区)法律顾问审核“三资”经营性合同1901份,全区114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三台账”,农村产权流转实现全部进平台交易。二是抓改革促发展。推进三角镇镇村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布《三角镇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区级部门赋予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共13项职权事项,以点带面赋予“百千万工程”重点镇、典型村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发出全市首张市内跨区域迁移个体户营业执照,破除个体户市内跨区域迁移只能“一废一立”的制度性障碍。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双公示”信息报送“1+N”预测监管机制,在38个领域实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三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企业“首日制”、“代办制”等工作机制,推行“一部门一特色、一镇(街)一品牌”、服务企业“码上办”系统、营商环境观察点机制、“3+5”服务专项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持续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对标先进地市梳理证明材料免提交事项,涉及证明事项482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市率先优化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法务咨询资源,2024年度共审查通过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28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持续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
(三)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提升。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审核(审查)期限和要求,2024年度出台的7份规范性文件均过审核(审查),报备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2024年度梅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专业人员为主体,执业律师、法学专家参加的“内外脑”相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基本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2024年度司法部门共出具区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查意见和法律事务审查意见约136件、审查区政府重要合同或协议16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会商机制等9个制度机制,推动区镇两级执法机构建立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等6个制度机制,区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逐步建立。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农业农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政处罚与信用评级联动,开展跨地区、跨层级失信联合惩戒,全年列入异常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主体75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162户。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完善基层执法软硬件、信息化等规范化建设,长沙镇作为我区市级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率先完成规范化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四新经济”企业探索实行执法“观察期”制度,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目前已有25家执法单位公示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涉企乱罚款问题、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和规范工作等专项整治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五)在法治轨道上强化基层治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客家“和”文化调解工作法、“家门口”的“围屋听证”释法模式等“枫桥经验”样本为引领,打造梅江法治建设样本,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严格规范劳动仲裁案件办理,区仲裁院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4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成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度区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6宗,按期审结率100%,审结案件调解和解率为31.8%,超九成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以化解。三是协调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建立行政应诉工作通报、约谈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24年度行政机关依法应诉19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协调联动,区司法局与兴宁市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在梅江区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前端。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4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6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按时办结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100多件。扎实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2024年度完成区级审计项目12个,同时,全力配合开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市审计局对梅江区2021至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相关工作,持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成果运用转化。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2024年度区政府共公开政府信息330条,规范性文件5件,政策解读9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单位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不清,缺少专题研究和具体规划、方案,存在法治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比如,双公示仍有迟报、瞒报数据,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不准、制发程序模糊不清、制定依据不足、条文注释不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二)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完善。对标当前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加强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我区法治队伍力量还有待充实,一些部门还存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少且身兼数职的情况,具备法学专业背景、较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人员比例较低。
(三)行政执法质效仍需提升。部分有执法职能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严格,个别行政执法案卷仍存在不合法问题,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量较少,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对本单位权责事项不够明确、具体实施的法律不够熟悉、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经验不足等情况,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离实现“一员多能”还有差距。
(四)法律顾问作用仍需激发。发挥法律顾问制度效能还有差距,调动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不够充分。比如,部分单位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未充分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部分法律顾问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流于形式、模板化的倾向。
三、2025年主要安排
2025年,我区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江,为梅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和“魂”。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学习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完善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
(二)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效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探索以行政执法监督推动镇街综合执法水平提升工作。健全多元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夯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础工作,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动准入准营、缴费纳税、投资建设、教育入学、社保卡服务等一件事落地梅江区。
(三)服务中心大局执法,提升法治建设核心力量。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继续推行指导培训“导师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围绕“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动“粤执法”应用全覆盖,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基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铺设法治建设新路径。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诉调对接、法律服务等融入中心大格局,推动信访接待中心、各类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特色品牌,持续开展“一镇(街道)一特色、一局(部门)一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模式创新、多点开花,总结提炼具有时代特征、梅江特点的“枫桥式”工作法。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