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梅州市鑫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对公司现场进行了检查,符合法定条件,拟同意其公司变更地址,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53-2196966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