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梅州市梅江区港雄美容职业培训学校已无办学场地,无实际招生和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5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该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为4414024050002)自然废止,现予公告。请梅州市梅江区港雄美容职业培训学校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区民政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废止后,该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负责。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