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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梅江发改节能审〔2025〕1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20 17:51: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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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理总规模为15万吨/年,分两二期建设,本项目是一期。项目总投资55165.4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6162.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66.03万元,基本预备费2501.42万元, 建设期利息2460.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75.06万元。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9999平方米,分为A、B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21069.76平方米。主要包括管理及研发楼、焚烧车间、丙类仓库、废水处理车间、烟囱、填埋场管理及暂存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泵房、地下初雨池、1#填埋场、2#填埋场。项目建成后,预计危险废物处理规模7万吨/年,其中回转窑焚烧处理规模3万吨/年;等离子体熔融处理规模1万吨/年;填埋场处置规模3万吨/年。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734.5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684.56万千瓦时、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142.16吨;单位危废处理综合能耗不高于53.35千克标准煤/吨。

       三、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日期: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