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发布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中心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决定举行“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发布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9时
(二)地点:金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发布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代表: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名额为47人。
(二)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推选代表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明材料。
(四)听证会代表一经确认,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亲自参加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六)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报名表和身份证明材料)。电子邮箱:mjqzazx@163.com,联系电话:0753-2196787。
(三)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我中心将于6月9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布听证代表名单。
(二)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参加听证或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2025年5月23日
附件2: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