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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30 15:19: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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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于2025624日在金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举行了《梅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听证会,会上参会人员提出了意见建议(问题),现将采纳情况(问题解答)进行公告:

意见建议(问题)

采纳情况(问题解答)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中“牵头单位”应修改为“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关于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后续是否会有具体细则?

根据区委近期组织讨论的“履职事项清单”的相关内容镇(街道)对建筑物有疑问的,上报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会后将进行修改。具体细则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确定。

市土地储备中心:《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中“《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应该已经失效,最新的应该修改为《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已向市自然资源相关部门核实,已采纳修改。

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中“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的“个别”的实际比例是多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100%

依据《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6号)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范围内,应当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全部签订协议,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协议比例不得低于90%

城北镇:《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征收住宅房屋可采取……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方式给予补偿。”规划区外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本村异地申请宅基地重建?


规划区外可以申请划地重建,但是必须在“三区三线”外,符合村庄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等相关规定。我区城市规划区外的仅有金山街道金丰村,城北镇群益、玉西村,西阳镇明山、嶂下、赛仁、清凉山、秀竹、笙竹村等。如果被征收房屋选择了货币补偿的,原则上该户不能再申请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建房。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2025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