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问题) |
采纳情况(问题解答)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梅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中“牵头单位”应修改为“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关于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后续是否会有具体细则? |
根据区委近期组织讨论的“履职事项清单”的相关内容,镇(街道)对建筑物有疑问的,上报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会后将进行修改。具体细则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确定。 |
市土地储备中心:《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中“《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应该已经失效,最新的应该修改为《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已向市自然资源相关部门核实,已采纳修改。 |
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中“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的“个别”的实际比例是多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100%。 |
依据《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6号)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范围内,应当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全部签订协议,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协议比例不得低于90%。 |
城北镇:《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征收住宅房屋可采取……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方式给予补偿。”规划区外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本村异地申请宅基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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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外可以申请划地重建,但是必须在“三区三线”外,符合村庄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等相关规定。我区城市规划区外的仅有金山街道金丰村,城北镇群益、玉西村,西阳镇明山、嶂下、赛仁、清凉山、秀竹、笙竹村等。如果被征收房屋选择了货币补偿的,原则上该户不能再申请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建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