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梅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17号)及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2017〕8号)等文件精神,梅江区对辖区户籍年满80-99周岁的老人发放“高龄补(津)贴”,每人每年300元;对辖区户籍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300元。
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申请和生存认证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籍在本辖区年满8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的老人。
二、办理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
三、办事流程(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任选)
(一)现场办理
1、由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调查登记核实;
2、村(社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张榜公示,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审核;
3、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审核批准后,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定后报区财政局,由银行逐批存入个人账户。
(二)网上办理
※粤省事申请流程:
1.使用手机打开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搜索栏搜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2.进入登录页面,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操作;
3.进入“选择申办地区”页面,按照要求选择相应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
4.进入“办事指南”页面,点击“开始申请”;
5.进入“填写信息”页面,正确录入相应信息;
6.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7.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并提交”。
※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流程:
1.电脑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2.打开手机微信,使用微信右上角的“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并按照提示进行登录;
3.登录成功后,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首页,将所在城市切换到梅州;
4.在首页搜索框搜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5.点击“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事项,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
(三)生存认证
1.80—99周岁高龄老人生存认证
已在领取高龄补(津)贴的老人,每年9月前,需提交老人手持身份证及近期报纸的电子照片(能看清报纸日期),到村(社区)参加生存认证,生存认证可由家属到村(社区)进行办理。未按时参与生存认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高龄补(津)贴,当年的补贴不再补发。
2.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存认证
已经在领取长寿保健金的百岁老人,每季度末月(一季度3月,二季度6月,三季度9月,四季度12月)需到村(社区)参加生存认证。 审核时需提交本人手持身份证及每季度末月报纸的电子照片(能看清报纸日期)。生存认证可由家属到村(社区)进行办理。
四、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
江南街道:2271521
金山街道:2215033
西郊街道:2208883
三角镇:2319282
长沙镇:2338900
城北镇:2361362
西阳镇:288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