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8号)转发给你们,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的工业遗存,包括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申报主体须为遗产所有权人)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申请书( 附件1),申请书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加盖企业章、所在地人民政府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及视频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我局民营经济发展股。 (联系人:李苑,联系电话:2196980)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5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