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 2024 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方向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70号)》《关于印发梅州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务〔2024〕21号)》等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圳深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梅江区2024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项目—“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方向4个项目进行验收,其中年轻力(梅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造‘嘉应1733消费品牌’项目”,未通过验收,进行退库处理。经区科工商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拨付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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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