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颁发公告(2025年第 7号)
来源: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09:10:00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梅州市梅江区兴城加油站、梅州市龙坑加油站相关证照文书。请该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 证照文书 | 许可证(文书)编号 | 有效期 (颁发时间) |
1 | 梅州市梅江区兴城加油站 | 张伟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44140213202500001 | 2025年10月28日至2028年 10月27日 |
2 | 梅州市龙坑加油站 | 张佳玉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44140213202500002 | 2025年11月05日至2028年11月04日 |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