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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4 17:30: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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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的关键之年。梅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着力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不断开创梅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奋勇前进。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重点内容,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和讲座3场次,列入区委党校重点课程组织培训6场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头雁效应,定期听取、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区推广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抄报工作全覆盖三是系统推进落实。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2025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区32个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和公开工作。

(二)保障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政府效能提升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严格对照中央及省、市关于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理与规范工作。结合中央明确的965项收回事项,对已下放镇街的三批事项逐项研提上收、继续下放或委托等意见,收回不适用基层办理事项95项,为镇街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奠定基础。同步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相关事项的取消延伸操作与办事指南清理,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权责清晰。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好办、易办、智办双百2.0+”升级,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极简审批,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实现部分事项智能预填”“无人干预自动审批。以数字融湾为契机,扩大跨域通办朋友圈,与广州市荔湾区721个事项、深圳市大鹏新区253个事项、深圳市龙华区205个事项、惠州龙门县43个事项实现跨域通办,推动政务服务融湾入海,为免费梅州来梅人才就业创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的服务。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率先构建园区-楼宇政务服务体系,设立企业服务站,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首批10个高频事项实现楼下办。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共审查通过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9件。

(三)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政府治理规范化增强政府公信力。一方面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统一合法性审查范围、送审流程、审查标准和审查时限,建立送审机制、研判机制、通报机制、定级定责机制,明确5类材料36项具体送审指标,全年共审查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报备率、及时率均达100%,司法行政部门共出具常务会议题审查意见和法律事务审查意见109件,有效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另一方面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运行。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专业人员为主体、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参与的内外脑相结合的法律顾问队伍。压实部门和镇(街道)法律论证主体责任,要求报送区政府的请示件均须履行事先法律论证程序并附具法律意见,确保源头规范。今年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区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事项约110,有力保障政府依法决策。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行政执法规范化推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软件、硬件、信息化建设等三方面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通过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科学赋权,目前保留101项职权由镇(街道)实施,构建事权清晰、责能相适的镇(街道)权责体系。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建立区级统筹集中+部门自主学习+下沉镇(街道)指导模式,开展公共法律、业务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57场次,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507宗、案件结果公示及时率达95.6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多领域排查涉企规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并督促整改,试点推行亮码入企工作,建立完善跨部门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监管工作机制、两书同达工作等制度共11件。今年以来,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39%,作出涉企处罚同比下降20%,行政罚款金额同比下降39%,实现了检查频次、案件数量、罚款金额三个下降,涉企综合查一次308次,亮码入企732次,切实为企业减负降扰。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健全完善区、镇(街道)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和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举报投诉处理等7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年度监督工作方案,以实地督察、案卷评查、专项整治为抓手,构建常态督察+专项治理+动态评估三位一体监督体系,通过通报曝光、监督建议书等,深入分析问题督促整改。今年来共开展案卷评查2次,抽取执法案卷142宗,发出工作提示9份、通报2份、监督建议书2份,以监督之力推动执法之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基层治理新实践夯实社会治理根基。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推进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化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作,统筹安排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常驻,区教育局等13个单位轮驻。全域铺开围屋家访工作,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2089宗,成功2049宗,成功率达98.1%是创新基层依法治理实践改进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以打造梅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为抓手,创新运用IP运营模式统筹全区普法主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年共开展普法公法活动500余场、线上普法直播2场,制作IP动画4部,开发IP周边产品10款。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新路径,选取城北镇上村村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示范点,每月15日定为法律服务日,推动党建共融共促、法治资源下沉、法律服务优化、法制审查贯通三是注重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优化复议+调解模式,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推动行政复议从以裁为主裁调并重转变。深化府院联动,成立梅江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构建法官指导、调解员主导、行政机关人员辅助的调解格局。强化复议监督纠错,针对人社、住建等领域共性问题制发意见书建议书5份,发布典型案例剖析5期,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效果今年来,近三成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前端化解,促进7宗行政行为主动纠错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多方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5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高效办理区级以上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73件,建立接收-研判-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深化审计权力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围绕全区工作重点,依法依规编制并调整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共16个,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截至目前,已完成13个,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8件。三是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等核心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动态、公示公告,常态化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199条、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1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形式单一,部分单位仅仅停留在会议学习,未形成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能全面严格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没有真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运用法治推动发展,解决问题不够

)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不够严谨。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仍需深化,存在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职责边界不清、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存在人员编制紧张、装备保障滞后、具备法学专业背景、较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人员比例较低等问题,影响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公信力有待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仍需提升。多元化解机制衔接不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未能有效形成合力,诉源治理成效有待加强。

(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未能很好的将普法责任融入执法过程,预防重于处罚的效果不够明显。法律服务与基层治理融合不够,缺乏统一的工作指引和法律服务资源调度机制,缺乏如法律服务日”“围屋家访等常态化服务机制,法治服务未能直达基层末梢。

三、2026年主要安排

2026年,我区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锚定更高目标,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梅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全会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持续推进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动涉企综合查一次落实落地,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工作,大力推动开展非现场执法和探索开展执法观察期实践。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优化企业项目服务机制,对标湾区流程再造,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三)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下放职权优化调整工作,完善区镇两级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成果运用,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管理,再到系统治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动粤执法平台高频运用。

(四)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诉调对接、法律服务等融入中心大格局,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深化梅江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创新,高标准打造基层示范点,创新综治中心+法律服务模式,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公共法律服务协同机制,构建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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