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工作部署,省商务厅拟分配中央资金支持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期间完工的“县域商业领跑县”项目,按照其投入金额(含税)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30%、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具体参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的通知》(详见附件)。
我区于2024年成功获评“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为精准对接上级政策,现向社会公开收集摸查符合要求的意向项目,于1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区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吴静榕,联系电话:2239830)。
附件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通知.pdf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