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2026年第9号)
来源: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17:02:37 浏览次数:-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经营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对梅州市梅江区蓝嘉烟花爆竹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粤)LS〔2025〕08178依法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作废。详细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企业地址 | 经营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梅州市梅江区蓝嘉烟花爆竹店 | 蓝伟平 | 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百老塘24号 | (粤)LS〔2025〕08178 | 2025.12.24-2026.04.10 |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