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规范和加强“创业支持”办公资源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支持”空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二、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
三、其他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2196739
受理联系人:培训股万同志/邹同志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