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区印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01 15:53: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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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部门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部门履职效能,近日,梅江区财政局印发了《梅州市梅江区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原则和主要依据,评价内容、指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应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办法》规定绩效评价资金范围包括区财政安排给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资金类型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

      《办法》规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衡量区级预算部门在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整体绩效,遵循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办法》规定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使用效益等情况。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被评价有关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评价方法包括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可根据评价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办法》规定评价程序主要包括预算部门申报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发布工作通知、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区财政局开展重点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

       《办法》明确财政对绩效评价结果将反馈预算部门,对考评结果为差的予以通报,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预算部门在收到绩效结果后要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还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年度申报表》等内容。区财政局着力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