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区府[2014]8号(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决定的公告)
来源:区委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4-06-04 09:56:50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区府〔20148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决定的公告  


城北镇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属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梅州市市政道路规划,在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月梅村、城北镇古洲村实施征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月梅村、城北镇古洲村(详见梅江碧桂园侧市政道路工程用地红线图)。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按《梅州市梅江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具体按经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附着物产权证明等资料到梅州市梅江区江北宜居城乡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行政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五、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此前发布的政府公告、通知,凡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