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区府〔2013〕30号(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来源:区委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3-11-08 16:05: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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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区府〔201330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征收土地的公告

 

城北镇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属驻区各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是市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梅州市粤闽交汇的物流节点优势,带动梅州市的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满足政府及广大市民对保障供应、平抑物价、食品安全的要求,促进现代商贸物流业和精致高效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3952文件批准,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梅州市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黄明村、黄留村和西郊街道黄塘村,东北至206国道,西南至黄明村大塘村道,东南至205国道,西北至黄明村委会址,总面积460亩。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按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梅州市梅江区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资料到梅州市梅江区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征收工作队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行政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五、本公告发布后,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310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