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区府〔2013〕23号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梅市府〔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