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凌风东、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满足群众迫切需求,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激活老街生机活力,擦亮梅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凌风路步行街和实施嘉应古城“5街20巷”提升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综一〕B22-277)的批示精神,我办代梅江区人民政府草拟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凌风路封闭设置为步行街的公告(草案)》。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三)《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凌风路封闭设置为步行街的公告(草案)》主要包括步行街区封闭范围、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限行禁停相关注意事项和临时开放时间等内容。
四、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要求对《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凌风路封闭设置为步行街的公告(草案)》征求了区司法局及市、区相关单位意见,同时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文件内容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