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为政府投资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推动出台政府投资地方性法规制度,细化本地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定职责、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2023年11月,《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细化了省级政府投资管理规范。2025年8月,《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市级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梅江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梅江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梅江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主要参考依据为《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梅江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区级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确保政府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征求意见情况
《办法》先后三次征求区有关单位意见,并作了相应修改完善。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五十条,涵盖了投资决策、审批流程、投资控制、计划管理、建设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形成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一)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政府投资定义、投向、原则、基本要求、投资方式、各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
(二)政府投资决策。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基本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基本要求,审批权限划分、审批流程简化,项目立项审批材料要求、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投资概算控制等内容。
(三)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范围、流程,年度计划执行要求和调整程序。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包括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招标与发包、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与决算、后评价等内容。
(五)监督管理。明确监督方式、信息共享与公开、档案管理等内容。
(六)附则。包括施行日期、有效期及法律冲突规范等其他事项。
六、利企惠民措施
本《办法》内容不涉及利企惠民方面的具体事项。
七、适用范围
适用于使用区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八、新旧政策差异
《办法》属于新出台政策,自施行日期起五年内有效。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7日
政策原文: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江区 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